廣州交通事故索賠糾紛律師;對交通事故認定不服怎辦 

概述:交通事故糾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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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16:59:25 點擊949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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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廣州/天河/冼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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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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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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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0120131109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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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廣州盈科律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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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1、在交警作出責任認定后,各方當事人如對責任不服,可以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在復核期間,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復核終止;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作出的《事故認定書》,事故當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認定的申請,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說明它不是一個具體行政行為。



2、如果當事人單純就事故責任問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不會受理,只有在就民事賠償提起訴訟的審理過程中,如果法院發(fā)現(xiàn)交警的事故認定書不合理的話,可以不予采納。







3、可以通過信訪渠道向市公安局或監(jiān)察部門上訪。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相關規(guī)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作出的《事故認定書》,事故當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認定的申請,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通過申訴責任認定仍然沒有得到改變,那么當事人在訴訟中可以提出事故認定不合理的因素,法庭將對事故的責任從證據法的角度重新做出判斷。交警機關對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是證據。



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時,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法院對責任認定有異議的,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規(guī)定,法院可以將交通事故案件調查材料正本調卷,由法院做出新的責任認定。



在司法實踐中,有不按照責任認定書確定的責任分配判定賠償責任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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