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蘭陵縣房屋檢測鑒定有限公司 

概述:房屋安全檢測鑒定 危房鑒定 房屋加固 房屋承重測量 學校幼兒園檢測辦證 酒店賓館檢測辦證 廠房檢測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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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購房者覺得房屋質量有問題,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建設部門的質檢站,房屋交付使用后可以找正規(guī)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萬一房屋真的出現(xiàn)了質量問題,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按照不同情況有不同的解決方法。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解釋》第十二條規(guī)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這里提醒購房者,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包括兩種情況:
  (一)房屋交付前未經驗收或經驗收不合格,也就說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那么購房人有權拒絕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責任由開發(fā)商承擔。如果開發(fā)商超過約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驗收合格,購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ǘ┓课萁桓妒褂煤蠓课葜黧w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購房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guī)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這里必須提醒購房人注意,委托核驗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且委托哪個機構來檢測買賣雙方須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如雙方協(xié)商不成應申請法院指定檢測機構,否則單方委托的檢測機構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認可,其檢測結果則沒有法律效力。
  二、因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如何判斷嚴重影響正常居住,法律沒有作出具體規(guī)定,應該屬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疇。提醒購房者注意,司法實踐中一般一是看房屋質量問題是否能夠通過修復解決,如果通過修復能夠解決,那么可要求開發(fā)商修復賠償損失。二是經修復后是否仍然存在問題或者無法修復,購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
  三、在保修范圍內的一般質量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
  《解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一般質量問題,是指房屋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之外的、未嚴重影響購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包括屋頂、墻壁漏水、滲水問題等等。在保修期內發(fā)生的屬于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房屋質量出現(xiàn)問題,購房者可以向房地產開發(fā)商要求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房屋質量已經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為了購房者安全起見,建議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開發(fā)商承擔賠償責任。
[本信息來自于今日推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