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派出所抓走請律師會見取保候審 

概述:13570980701-刑事辯護律師團隊 本律師團隊律師任職于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十年以上刑事辯護經驗,提供各類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問題咨詢,處理過大量疑難案件,擅長辦理取保候審、不批準逮捕、不起

刷新時間:
2024-12-22 16:23:59 點擊92871次
服務區(qū)域:
廣東/廣州
聯系電話:
13570980701 許律師
QQ:
1127365324
信用:4.0  隱性收費:4.0
描述:4.0  產品質量:4.0
物流:4.0  服務態(tài)度:4.0
默認4分 我要打分

律師13570980701(微信同號) 為您介紹相關法律知識:

法律知識: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

(一)為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

(二)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

(四)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

(五)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

(六)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實施前款規(guī)定的行為,確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查證被幫助對象是否達到犯罪的程度,但相關數額總計達到前款第二項至第四項規(guī)定標準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應當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行為可以確認,但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等原因依法未予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影響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認定。

第十四條 單位實施本解釋規(guī)定的犯罪的,依照本解釋規(guī)定的相應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定罪處罰,并對單位判處罰金。

第十五條 綜合考慮社會危害程度、認罪悔罪態(tài)度等情節(jié),認為犯罪情節(jié)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論處。

第十六條 多次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訴的,或者二年內多次實施前述行為未經處理的,數量或者數額累計計算。

第十七條 對于實施本解釋規(guī)定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職業(yè)禁止;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可以根據犯罪情況,依法宣告禁止令。

 

13570980701-刑事辯護律師團隊 本律師團隊律師任職于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十年以上刑事辯護經驗,提供各類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問題咨詢,處理過大量疑難案件,擅長辦理取保候審、不批準逮捕、不起訴、緩刑、罪輕辯護、無罪辯護、上訴改判、減刑等刑事法律事務。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新城凱華國際中心第7、8、9層(共三層,面積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說明:地處天河中心區(qū)(中央商務區(qū)),地鐵5號線“cv獵德A”出口,或APM線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廣州圖書館方向走。

我們善于攻克辯護難關,對刑事案件常常能從細節(jié)入手,找到突破口,沖出證據重圍,靈活運用法律,切中案件要害,拿出獨特的分析和辯護意見

 

相關聲明:
(1)如果您有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律師。
(2)文章來源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3)文章意見中的任一信息無意且并不構成或替代恰當的法律專業(yè)咨詢,亦不因此形成當事人-律師委托關系;對完全或部分依賴文章意見的內容而作為或不作為產生的任一結果,原作者或本律師/律師事務所均不承擔責任。

 

 

廣州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派出所抓走請律師會見取保候審
[本信息來自于今日推薦網]